根據判決書,高姓男子、魏姓男子與潘姓男子都是某詐騙集團的車手,負責收取受害人現金後轉交給「收水手」,以製造金流斷點、掩飾詐欺所得來源。詐騙集團首先鎖定一名林姓女子,透過LINE假冒「立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人員後,謊稱可提供投資教學、每天享有至少3%高獲利,讓信以為真的林女把50萬元、192萬元及300萬元的現金分成3次各別交給高男、魏男與潘男。
高男、魏男與潘男也按照詐騙集團的指示,與林女見面時還不忘配戴偽造的「立泰公司識別證」,並交付偽造的「立泰公司存款憑證」給林女收執,3人收取現金後,再將款項轉交收水手取走。
詐騙集團再透過同樣手法詐欺另一名李姓女子與吳姓男子,對其謊稱只要下載指定軟體,就能以低價申購股票,又稱「用現金繳款不會被查到」,騙得李女將100萬元、150萬元、553萬7000元及538萬2661元交付潘男,也讓吳男將55萬元交給潘男。
林女、李女和吳男發現受騙後氣得趕緊報警求助。警方後續比對LINE對話紀錄、收據影本、投資合約書等證據,並調閱路邊監視器畫面,最終確認高男、魏男與潘男的身份,成功將3人逮捕歸案;而高男、魏男與潘男都在偵查及法院審理期間坦誠犯行。
林女在庭上痛訴,自己因為這起詐騙案件已背負許多債務;而李女則表示被騙金額原本是兒子的買房和結婚基金,錢被騙走後還導致兒子與其女友吵架、分手,兒子不久後更因此中風住院,全家因此陷入愁雲慘霧,需要向親友借錢度日,連10元、20元都必須節省。李女也因為受騙而出現失眠、焦慮、高血壓等症狀,甚至曾想自我了斷,其先生則患上憂鬱症,脾氣變得喜怒無常。
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高男、魏男與潘男都正值青壯年,明明有手有腳、擁有謀生能力,卻選擇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導致多人財產受損,審酌3人被逮後都已認罪,其中魏男、潘男已繳回犯罪所得,但高男全無賠償能力,甚至連提出日後賠償計畫也毫無頭緒,僅不斷空泛表示有意和解,難認態度良好。
法院最終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高男有期徒刑2年6月、併科罰金6萬元;判處魏男有期徒刑3年、併科罰金9萬元;判處潘男有期徒刑年6年10月、併科罰金2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