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車站近日發生女子遭性侵害事件,然而相關影像卻在網路上被惡意散布,引發社會譁然。衛生福利部今(15)日表示,已接獲民眾申訴,並啟動「性影像處理中心」程序,要求網路平台限縮瀏覽或移除違法影片,呼籲民眾切勿下載、重製、轉傳或分享,以免觸法受罰。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副司長郭彩榕指出,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規定,若平台業者在接獲通知後未配合移除相關影像,地方主管機關可依法處以6萬至6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最嚴重甚至可能遭「封網」處分。郭彩榕強調,任何人若未經當事人同意散布性影像,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她籲請民眾不要轉傳、討論或揭露被害人身分與隱私,以免造成二度傷害。衛福部也提醒,若民眾在網路上發現疑似此案的影片,可立即透過「性影像處理中心」提出申訴,協助下架與阻斷散布,避免影像持續流傳,給被害人帶來進一步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