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慧娟於2021年7月23日下午4時許前往法漾診所,接受靜脈注射與肉毒桿菌施打等醫美療程,過程中突然昏倒,送馬偕醫院急救後恢復心跳,但陷入昏迷,最終於同年9月30日病逝,享壽71歲。檢警調查發現,診所實際負責人傅仰曄並無醫師資格,卻長期開設診所、施作玻尿酸、胎盤素、埋線等侵入性療程,並聘醫師掛名應付衛生局稽查。
而起初台北地檢署認為黃慧娟死因為心臟病屬自然死亡,因此不起訴傅、林二人,然而經曾峙屏聲請再議後,檢方發現林庭玉竟竄改醫療紀錄,將治療項目改成「臉部保濕」、「臉部保養」等不實內容,企圖掩飾事實;同時確認傅仰曄根本沒有醫師執照,卻親自替人施打侵入性療程,最終依違反《醫師法》等罪將兩人起訴。
傅、林二人辯稱,黃慧娟當天是到診所洽談保養品與護膚療程,進入洗手間更衣時突然昏倒,兩人發現後立刻實施心肺復甦與靜脈注射,否認替黃女施作醫美,也主張黃女生前有冠狀動脈異常,死因為心因性休克,與診所無關。
刑事部分,一審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傅男2年8月徒刑、林女2年6月徒刑,另各加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民事部分,黃慧娟之子曾峙屏提告求償,法院認定兩人違法替黃女施打靜脈注射等侵入性醫療,與死亡具因果關係,一審判決應連帶賠償371萬餘元;高院二審考量黃女住院期間未聘看護,酌扣10萬元看護費,改判須連帶賠償361萬51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