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劉女自2023年11月開始,頻繁透過網路傳訊息給曹雅雯,曹不堪其擾封鎖對方,但此舉觸怒劉女,開始頻發恐嚇訊息「不解封你爸媽的安全就別怪我」、「不解封我到時候我看你怎樣死」,讓曹雅雯陷入極大的身心壓力。
傳訊息不夠,今年2月11日,劉女買機票殺來台灣,在板橋車站堵到準備返鄉的曹雅雯,當眾拉她的行李要求解除封鎖,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行為惡劣,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5月、強制罪2月,合併執行6月有期徒刑,刑滿後將驅逐出境。
然而在刑期執行前夕,劉女透過曹友人的IG得知曹雅雯行蹤,於8月26日在西門町髮廊前堵人,試圖搶奪手機,警方依現行犯將她帶回,北檢訊後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諭令交保,但因她籌不出保金,改為限制住居。
今年9月1日,劉女依先前判決到新北地檢署繳清18萬元罰金,按規定應立即驅逐出境,但因新案尚在偵辦,北檢又將她帶回複訊,並啟動防逃措施。檢方訊後聲請羈押,最後裁定8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偵查階段,劉女向檢方辯稱:「我不是要搶奪手機和行李,我想與曹雅雯和解,所以要阻止其報警。」案進北院審理,劉女當庭認罪,法院認犯行成立,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