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農曆春節期間,許男至高雄小港區一家彩券行購買刮刮樂,自行刮獎後向黃姓女店員兌換1千元獎金離開。不料事後他竟以自己中了10萬元,店家卻只給他1000元為由,報案對黃女及彩券行負責人提出詐欺、侵占告訴。經高雄地檢署偵查認定店家無不法,以不起訴處分結案,許男聲請再議也遭高分檢駁回。
許男對此結果大表不滿,去年11月26日凌晨即攜帶大量冥紙至彩券行門口丟擲,並以噴漆在鐵捲門塗寫「這裡10萬到陰曹地府享用吧!」、「黑店A我10萬不還!」等字句。業者清晨開店發現大驚,報案後警方循線逮捕許男。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許男辯稱店家確為「黑店」,但對於自己到底有無刮中10萬元,卻拿不出任何證明,僅不停跳針表示「我當時是認為我刮刮樂中10萬元,我沒有辦法說明為何我拿去兌獎時對方只給我1千元,我當下也沒有反應就拿走,但我就是覺得我真的有中10萬元!」
許男說,因為檢察官都不幫他調查真相,一直駁回他的告訴,他到很不滿,就用噴漆及灑金紙的方式,希望讓檢察官可以再調查。他還說,人都會死,他灑冥紙供對方「陰曹地府享用」並無不妥。
法官認為,許男所指控內容無具體證據,若他中獎10萬元屬實,理應當場向店家據理力爭,而非事後以激烈手段表達不滿,且噴漆文字損及業者名譽,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5日,另毀損鐵捲門部分判拘役40日,均得易科罰金。許男上訴後二審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