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高中生在路上遭到行經白色車輛噴濺水花,氣的於社群發布多篇文章,其中以古詩「濺水記」表示「今晨暴雨急,吾撐傘上學堂。忽有白車如電過,輪壓積水起狂浪。三尺飛濤撲我身,衣褲盡濕如落湯。」再以英文詩「To the White-Car Driver」寫下「Your soul is as dirty as the puddle you raced through.」,以及「水漬」表示「母親總說衣裳髒了可洗。可她不曾說,有些水漬會滲進記憶,在每個雨夜隱隱作痛。」
見該名高中生為此發布多篇貼文,網友紛紛表示「氣到金句連發」、「罵人不帶髒字,溫文儒雅」、「這文采,我佩服」、「居然還有文言文!」讚嘆不僅中英版本,甚至以詩句發洩,根本是「作家」;然而也有網友搜出車主社群帳號,見車主嗆「你應該怪積水,而不是怪我。邏輯有問題就去看醫生。」前往新北市土城分局提告「恐嚇」。
然而根據道交條例第44條第1項第6款規定,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該名車主的女友林小姐為此感到「莫名其妙」。
報導指出,林小姐認為此事「故意跟沒有故意」是看的出來的,且是為了閃公車,並非刻意加速或踩油門,另外該名高中生所寫的詩句使用「譬喻法」有誇大形容,針對「一個高中生罵人家『全家死人』」,提告不是為了挑起戰爭,且高中生之貼文透露車牌號碼遭到肉搜,因此才會請警察確認是否構成公然侮辱。
得知對方車主提告,該名高中生也再發文表示,「若您仍欲依法處理,我亦坦然接受」,認為「這場暴雨中的誤會」,教會了「憤怒時更要守住善良,委屈時仍須記得體諒。」因雨造成噴濺,引起這場詩句大戰,吸引網友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