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災民重建家園!立院三讀通過「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條例」 經費上限達300億
立法院會今天(31)三讀通過規模達300億的「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協助災民重建家園。(資料照片/總統府提供)

助災民重建家園!立院三讀通過「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條例」 經費上限達3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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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1:18:00

記者:

陳凱貞

攝影:

李智為

受樺加沙颱風影響,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9月發生溢流,釀成嚴重災情,立法院會今天(31)三讀通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所需經費上限達300億元,用範圍以光復鄉、鳳林鎮及萬榮鄉等受災鄉鎮為主,用於農業復原、電力系統、水利設施、道路及交通等項目,條例自公布日施行至2027年3月31日止。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上月發生溢流,災情慘重,國民黨立院黨團因此提出《樺加沙風災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韓國瑜昨召集黨團協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建議將條例名稱改為《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獲得朝野無異議通過。
國民黨團原本提案特別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200億元,昨在協商過程中提出修正動議,增加至300億元,獲得朝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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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長韓國瑜敲槌宣布《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三讀通過。(圖/李智為攝)
據三讀通過條文,後續處理由行政院督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農業部、經濟部及花蓮縣政府擬訂、防範並執行減災、監測、疏散及解決潰壩與修築堤防加固加高之相關工程方案,條例也協助農業、電信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家園與公共設施、水利設施、交通、衛生環境、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等社會民生必要設施的復原作業。
此外,條例自公布日施行至2027年3月31日止,但針對農田泥沙清運及農地復原、河川排水上中下游系統性治理、農田水利灌排系統及海岸防護設施、雨污水下水道及道路排水、山坡地整治及土石流防治等,規定施行至2030年底止。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
立院並通過附帶決議,依《原住民基本法》第23條及第32條規定,政府應尊重原住民族在生活方式、社會、經濟、組織、土地管理上自主權,除非立即且明顯危險,否則不得強制遷移族人;推動中繼安置、永居政策或執行執法措施時,應以尊重原民生活選擇及土地利用模式為原則,要求落實諮商,並取得當地族人同意並參與。
國民黨立院黨團表示,感謝各政黨本著對災民的同理心,同意將總經費隨著時間的滾動檢討災情的嚴重性而整體提高到300億元,中央地方同心救災重建,希望馬太鞍溪地區能加快速度,早日恢復青山綠水,鄉親重享安居樂業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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