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在案件爆發的第一時間立刻發文喊冤:「我沒有吸毒,也沒有攜帶毒品,頂多最近喝酒比較多。相信的就相信,不相信的就不相信,反正等警方的報告出來就水落石出了,應該還需要兩三個月。」更稱自己遭到勒索,希望外界不要捕風捉影,「對於侑芯的猝死,我們深表遺憾,R.I.P。」然而這個說法隨即被金馬警區主任沙扎里助理總監打臉,指出沒有勒索情況。
黃明志和案件脫不了關係,主要是謝侑芯發生意外後,黃明志的確有致電醫院叫救護車,但在救護人員抵達後,他未向救護人員說明發生什麼事,就朝酒店電梯方向走去,剛好被在該樓層進行工作的警察攔住當場逮捕,他聲稱和謝侑芯共處一晚,兩人為拍攝影片進行討論期間,女方進入浴室後久未出來,他入內查看時驚見對方倒臥在浴缸內,雖立即施以CPR急救,仍回天乏術。
然而警方在房內搜出毒品與壯陽藥,經檢驗後發現,黃明志的尿液對四種毒品成分呈陽性反應,隨即依涉嫌吸毒與持毒罪名逮捕送辦,與他聲明的說法明顯不同。謝侑芯的好友謝薇安也不滿在留言區寫下:「X!我上週一就敲你,說我找不到侑芯,你既然跟他有聯絡你幹嘛不回我?」對於網友質疑也毫不客氣回嗆:「我是在跟你講女生工作嗎?我是在跟他講,他們有沒有聯絡??我找不到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