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指出,該養豬場自10月中旬起,陸續出現豬隻異常死亡,21日送驗樣本檢出非洲豬瘟核酸陽性,經中央確診為國內首例。疫情爆發後,防疫單位比對發現,該場死亡豬隻的化製三聯單資料數字前後不符,部分聯單疑遭塗改;另查得該場廚餘蒸煮設備形同虛設,仍分送廚餘給其他豬場使用,引發防疫疑慮。
經連日蒐證,檢方3日指派賴謝銓、郭逵等5名檢察官聯手搜索後,晚間對陳姓豬農父子、養豬協會陳姓與蘇姓司機進行偵訊。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陳姓父子疑涉「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4日凌晨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隨即裁准;至於養豬協會陳姓與蘇姓司機兩人,檢方訊後暫無羈押必要,諭知請回。
台中地檢署強調,非洲豬瘟防疫關乎國家農牧安全與公共衛生,將持續與中央及地方單位密切合作,依法嚴辦相關違法行為,盡速釐清事實真相,防止疫情擴散,守護畜牧產業與社會公共利益。
台中市環保局則指出,清潔隊每次運送廚餘時,養豬場方面均須簽名以示負責,至於養豬業者是否有冒名不實情形,稽查人員已調閱監視器,將依法追查究辦。此外,染疫的洽興養豬場否涉及分送給另一C養豬場(有蒸煮、未染疫)廚餘,造成後續申報不實,稽查人員也將追查,若有違規,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