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據《中國報》報導,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法迪爾表示,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介入調查台灣網紅謝侑芯在馬來西亞猝逝一案,在此之前該命案原本被警方列為猝死案調查處理。吉隆坡警方已將謝侑芯遺體送往中央醫院剖驗,解剖、化驗報告尚未出爐。
回顧整起案件,謝侑芯22日在吉隆坡某五星級飯店客房中被發現昏迷送醫不治,同房的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隨後被警方帶回偵查,據馬來西亞警方與當地媒體報導,事發當日,警方在黃明志身上搜出9顆藍色藥丸, 疑似俗稱「愛他死」即搖頭丸的毒品,隨即將他帶返金馬警區總部接受調查。
黃明志遭警方帶回後,進一步的尿液檢驗報告顯示,對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K-他命(氯胺酮)及四氫大麻酚(THC,大麻主要精神活性成分)均呈陽性反應。警方依據馬來西亞《1952 年危險毒品法令》中的持有毒品罪及濫用毒品罪起訴黃明志。若罪名成立,他可能面臨至少2年有期徒刑、鞭刑以及罰款等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