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涉案的蘇姓女子家境優渥,曾赴海外留學,雖然目前沒有工作,卻與謝姓男友於大安森林公園附近的電梯大樓,住家坪數不小,經濟條件穩定。她與陳姓死者是透過朋友的朋友介紹認識,平時交友廣泛、往來頻繁。
檢警研判,蘇女並非職業性販毒者,毒品多為友人間互通有無,這次在家中查扣的數量有限,初步判斷並非為金錢利益販售,而屬協助朋友代為調貨,真正的毒品上游疑為鍾姓男子,專案小組在其住處查獲愷他命、大麻、一粒眠及卡西酮等四種毒品,而鍾男、蘇女二人也是透過朋友介紹認識,鍾男原本與陳男並不相識。
據了解,陳男生前曾兩度透過蘇女取得毒品,第一次為10月22日,第二次則在命案前一日(10月24日)。當時陳男致電蘇女購毒,因蘇身上無貨,便轉向鍾男調貨,再由鍾男前往永吉路與陳男面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