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女主播慘遭主管性侵 公司竟反索「44萬違約金」
一名剛滿18歲的女直播主遭到經紀公司主管騙出後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18歲女主播慘遭主管性侵 公司竟反索「44萬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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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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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聞組

網路世代自媒體發達,不少年輕人都懷抱憧憬加入直播主的行列,但一名18歲女主播不但遭到公司主管性侵,解約後還被要求支付10萬元人民幣(約44萬元台幣)違約金。
中國大陸一名18歲黃姓女子因對直播行業充滿憧憬,2月18日與某公司簽訂一年的《藝人演藝經紀合約》,由該公司獨家擔任經紀公司,處理相關演藝經紀事宜,並對黃女進行形象設計、包裝、宣傳等。據《紅星新聞》報導,黃女表示今年6月27日,該公司陳姓主管利用職務之便,以商談工作的名義,將她約出後性侵,導致她身心受創,常常無法入睡,無法再履行演藝工作。
由於黃姓女子認為,因公司的過錯導致她無法再正常履行合約內容,因此提出解約訴訟。沒想到該公司認為黃女遭陳男性侵是陳男的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因此反對黃女提告,要求雙方在解除合約的同時,黃女需支付10萬元人民幣違約金,並退還15000元人民幣(約6.6萬元台幣)簽約金、收益3818.04元人民幣(約16860元台幣),以及承擔6000元人民幣(約26500元台幣)律師費。
該公司表示,合約中有約定,若乙方(指黃女)遇重大意外傷害、重大疾病等突發性事件,無法正常履行本協議,公司有權解除本協議,且黃女同意返還已獲得收益,並支付10萬元,其中包括「任意季度內總有效直播時長/天數低於本協議約的80%」,若發生訴訟,被判違約的一方須承擔訴訟費、律師費等。
由於黃女在遭性侵隔日(6月28日)報案,且警方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客觀存在,當下已決定立案偵查,法官認定性侵事件符合雙方合約中所述的「重大意外傷害」及「突發性事件」,加上所謂的傷害並不僅是身體上的損傷,更包含心理和精神上的嚴重創傷。黃女在遭受侵害後在短時間內不能繼續履行合約,導致雙方合約目的無法實現,且黃女剛滿18歲涉世未深,心智尚未完全成熟,自身正視困難和承受挫折的能力相對不強,對未來繼續履行合約的期待可能性大大降低,亦無履行的實現可能性,對黃女要求解除合約予以支持。
法官認為,雙方2月以15000元人民幣簽訂合約期間為1年,但黃女僅履約至6月,因此黃女應該退還未履行期限的違約金10000元人民幣(約4.4萬元台幣),至於該公司主張黃女應付10萬元人民幣及6000元人民幣律師費用,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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