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中發布貼文,表示「原來請土城581外送,會順便送你一張檢舉單,收到2張才發現原來是581拍照檢舉的」。只見畫面中,原PO叫外送點了3杯飲料,並請外送員放在鞋櫃上方,沒想到外送員竟會順帶送原PO一張檢舉單。對此,原PO大嘆,「公共空間放鞋櫃對不起我錯了」。
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大多數人認為就是違規,原PO自己理虧,「最近外送師社團,有部分人在推行,你讓我上樓幫你送餐,我就檢舉你們不合法規的地方。算是一種互相傷害」、「不要違規不就沒事了」、「不用說外送員什麼的,其他人都能檢舉好嗎?自己違規就認」、「違規就沒什麼好說的,認罰吧」。
事實上,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可依法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若肇致他人跌倒受傷,除可能被訴「過失傷害罪」而負民刑事責任外,如發生災害涉及妨礙人員逃生避難及影響消防救災者,將依公共危險相關責任依法究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