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發現,王音之2017年試圖掩蓋潤寅集團涉犯《商業會計法》,曾透過潤寅集團金主洪村騫交付含有500萬元的水果箱給時任台北市調處調查官郭詩晃,郭收受賄款後,開始放水詐貸案,並未積極追查,2019年將案件列為參考資料,形同放水,讓楊氏夫妻得以潛逃美國。
同年,檢調搜索潤寅公司時,在一隨身碟裡發現EXCEL檔有兩筆「調查局郭」的支付紀錄,進而扒出郭詩晃的涉貪情節。
台北地檢署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郭,案經司法審理階段,一二審郭皆維持12年刑度、褫奪公權6年,案件上訴到三審,最高法院認二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