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男於今年5月初的周末守在松壽路的酒吧外,並鎖定2名喝醉男子,先是假裝攙扶對方,再趁機「吃豆腐」,甚至還脫掉自己的短褲,直接裸露出重要部位,磨蹭、頂撞被害人腰臀。不僅如此,其中一名男子還遭到簡男強吻、伸手到褲襠摸捏私處,嚇得男子絲毫不敢亂動,但因上衣被掀開,背部又遭簡男猛撞,他便忍不住用手肘推開簡男,沒想到竟在背上發現簡男興奮射出的精液。
今年6月初清晨,簡男在同一間酒吧附近又對一位醉倒的男子起了色心,本來想上前侵犯,但因突然想拉肚子,便急忙摸走對方的悠遊卡就離開,事後在超商將餘額49元用光,隨即被警方逮捕。
簡男到案後坦承犯行,其律師表示,簡男患有輕度智能障礙,自小在育幼院長大,多次遭受學長性侵,懇請法官考量其成長背景及情感因素,並指出簡男真心悔過,希望能獲得減刑。
不過,法官指出,簡男出獄後不久又再犯,顯示尚未真正改過,且他在犯案時刻意挑選酒醉者,察覺異狀便逃離,顯示案發時意識清楚、具備辨識能力,且個人成長經歷並不能成為猥褻他人的理由。最終,法官依乘機猥褻罪判處簡男1年徒刑,竊盜罪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49元,全案可上訴。
簡男經評估具有高度再犯風險,且過去犯案對象涵蓋男女,檢方因此向法院聲請對其施以強制治療,簡男則辯稱自己能控制行為、無需接受強制治療。台北地院指出,簡男出獄不到2個月便再度性侵兩人,顯示其法治觀念薄弱、自我控制能力不足。法院日前裁定將簡男送往相應機構接受1年強制治療;若治療期間鑑定結果認為仍有持續治療必要,檢方可再向法院聲請延長治療期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