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認為,中鋼構為政府投資的官股國營企業,承攬工程遍及全國,謝佰祿及同案被告張正和、林青鋒、陳仁展、陳章倫等人身為中鋼構工程師,明知工程類型涉及公共安全,卻漠視工程品質假借職務收受鉅額回扣,牟取上億元不法利益後朋分花用;其中謝佰祿夫妻檔還將犯罪所得隱匿、層層洗錢用購置多間豪宅,絕不能輕縱,因此對謝男具體求刑16年。
雄檢查出,中鋼構工程案業務主辦謝佰祿及工地主任張正和,涉嫌勾串工程師林清鋒、陳仁展、陳章倫等人,利用經手主辦承攬工程案的職務之便,將工程發包給指定的外部廠商後,以浮報工程總金額、虛增施工品項數量溢估等方式,向廠商收取鉅額回扣。
起訴書指出,謝佰祿等人收受回扣過程中,會由工地主任張正和及工程師林清鋒、陳仁展、陳章倫等人進行不實驗收,以協助廠商順利請款,等工程款入袋,廠商再利用各種名目將約定好的回扣款項輾轉匯款,進入謝佰祿之妻張貽雯及人頭曾姓男子名下的金融帳戶,再由謝佰祿與張正和等同事朋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