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12日,劉姓網友在馬郁雯轉發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的聲明下方留言「1500 1H2S?」,影射馬郁雯有在以1500元的對價方式與他人從事性交易,讓馬郁雯覺得名譽遭到貶損,赴警局提告,台北地檢署偵結後起訴。
劉姓網友在偵訊時辯稱「『1500 1H2S?』意思是1H 2 Section(階段),1500是下午三點的意思,不是金額」,且「1500」是因馬郁雯揭露有關柯文哲1500是否收取賄賂,與公共議題有關,為可受公評之事。
但檢方認為,依臉書網頁的公開性,劉男在粉絲專業文章下留言,是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的網站,可見他確實有意藉由臉書網頁散布前揭文字,任何人都可瀏覽他的留言。
此外,劉男在留言前已有許多網友留下相關字句,如「用你們的邏輯可能要檢查處女膜在不在」、「好了啦,陪睡女」、「過幾天會不會有陪睡名單出現?」「支持馬記者,馬記者經營這條線七年絕對沒有靠陪睡或是張腿亦或是口技,蔡先生太過分了」、「馬記者只要拿出醫院處女證明就好啊」等留言,但劉男卻辯稱自己是單獨留言,內容與其他留言無關。
呂政燁審理後,認為劉男行為誠屬不該,犯後否認犯行,又未與馬郁雯達成和解,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