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昨日在臉書發布貼文,指出從20日開始陸續接獲民眾反映,南港公園與周邊抽水站,有人半夜全裸在公園木棧道徘徊,甚至在社群平台上出現公開徵集裸體聚會的貼文,讓居民感到不安。
陳宥丞指出,公園原本屬於公共空間,南港公園更是民眾與兒童休憩的重要場域,如今夜間卻成為天體營的群聚地點,「市民更擔心成為治安死角,市府有責任確保民眾的安全無虞」。因此接獲陳情後,已經要求公園處、警察局調閱影像,並加強夜間巡邏,避免公共場域成為治安漏洞。陳宥丞表示,「若您在周邊遇到類似情況,也請隨時向我們通報」。
對此,公園處表示,有關南港公園及緊鄰山埤公園夜間有民眾裸體徘徊事件,在晚間巡邏時沒有發現,未來將加強巡邏。此舉已違反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若民眾違規將移送警方處理。
事實上,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1款規定,如果於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可處新台幣6千元以下罰鍰。另外,在公共場合故意裸露,也可能觸犯《刑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