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源於2023年,時任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在館長的直播節目談到司法改革議題,曾說「找黃國昌當法務部長就好了」,事後周玉蔻在個人臉書貼文表示,「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
黃國昌憤而提出刑民事訴訟,民事部分求償100萬元,判決出爐,周玉蔻須賠償30萬元,並刪除貼文確定。;刑事部分,北院也依加重誹謗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周玉蔻不服提出上訴,她在二審時辯稱,黃國昌當時是法務部長的可能人選,過去就曾被立委邱毅爆料,和女學生有超越師生的互動,才會用上下引號這種詼諧幽默的方式評論,和刑事犯罪無關。
但高院合議庭不採信周的說詞,認為「硬上」是指違背意願而猥褻或性交,周玉蔻卻解釋成師生間的特別權力關係,說詞與一般社會認知不符,且無法證明爆料內容真實,因此高院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