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彰化一名女子麗麗(化名)2017年與丈夫結婚後,夫妻倆和公公同住於彰化縣某住宅,但麗麗並無工作收入,再加上丈夫2018、2020年二度入監服刑,麗麗和2名孩子的生活開支全依賴公公援助。不料,公公竟在2022年2月趁家中無人時,對兒媳婦麗麗強制性侵,導致麗麗同年4月15日在婦產科診所檢查時確認懷孕5週。
公公得知此事後,隔天和麗麗再度前往婦產科診所進行人工流產手術,甚至在相關同意書的「配偶欄」及「立同意書人欄」上冒簽兒子的名字,還加註「願意負法律責任」。怎料公公此後並未停手,又在同年10月中於住處再度對性侵麗麗,但因公公下手粗暴,麗麗無法反抗也未敢呼救,直到聽見孫女敲門,公公才肯罷休,而麗麗則在10月23日才逃到朋友家暫住。
麗麗因慘遭公公二度性侵,精神狀態極不穩定,甚至曾有自殘行為,最終因精神壓力入院治療並向警方報案,全案隨之曝光,但麗麗仍不幸於2023年3月3日逝世。不料,公公竟對性侵指控全數否認,聲稱是受到麗麗拜託,他顧慮媳婦在兒子服刑期間懷孕:「在村內會被說閒話沒面子,所以我才帶她去」,還稱是因為他會阻止兒媳跟其他男人約會,才會被提告。
對此,麗麗丈夫表示,妻子曾在探監時向他透露遭自己的父親毛手毛腳、襲胸,後來他還發現妻子來探監時面容憂愁,追問之下才知對方慘遭父親性侵。麗麗丈夫更表示,剛結婚時其中並無憂鬱症,直到2022年才察覺妻子狀況不好,對方後來也告知已罹患憂鬱症,他強調根本不知道妻子曾進行人工流產,直到出庭才得知此事,此前也未授權或同意父親帶妻子進行人工流產。
另外,麗麗好友及其丈夫也出庭證稱,麗麗帶著孩子們來到夫妻倆住處暫住期間,精神狀況非常不穩定,而且還撞見麗麗有自殘行為,關心詢問之後才得知麗麗慘遭公公性侵。
對此,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公公言辭矛盾且不合理,而且麗麗雖然身受其害,但在經濟上只能依賴公公,在思慮家庭人倫、經濟條件、娘家未能提供援助後才未呼救,被迫公公保持一定互動,並無違常情。另外,公公一方面阻止麗麗約會,另一方面在得知兒媳懷孕時隱瞞兒子,還冒充兒子簽名讓媳婦流產,說辭顯有矛盾。
法院審酌公公罔顧倫常,為滿足自己性慾,竟利用麗麗經濟上仰賴其扶助的關係二度性侵兒媳,其中一次甚至因此致其懷孕,導致麗麗身心嚴重受創,惡性非輕,兼衡公公之前從事水泥工、目前無業、犯後否認犯行、麗麗婚姻狀況、經濟依賴公公等一切情狀,認定公公兩次利用權勢對麗麗強制性交罪名成立,判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