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船舶法》及其相關的《船舶設備規則》等法規,都明確規範船舶必須配備錨、錨鏈及繫纜等設備。爆料人士強調,這些規定是強制性的,所有合法登記的船舶在出港前都必須確保這些設備齊全且功能正常,並通過相關檢查才能出港,但海軍明知海鯤艦的錨機損壞、錨及錨鏈都無法安裝在海鯤艦的艦艙內,卻要求台船「沒有錨也要出港海測」,進行所謂的「政治出航」、「政治性海測」,企圖製造海鯤號興建工程正常的假象。
爆料人士更進一步透露,雖然有《船舶法》及其相關的《船舶設備規則》等法規,但海軍居然說《船舶法》是規範民間船舶,潛艦是軍艦,是特種船舶不受《船舶法》規範。他批評海軍簡直是目無法紀、國法,監察院實在應該好好介入調查潛艦國造中的公務人員違法、失職,以正官箴。
目前海鯤號潛艦進行第4次及第5次海測,其艦上是否已有錨機、錨及錨鏈?爆料人士表示,當時在乾塢進行岸測檢測時,因為壓力過大直接將錨機毀損,當時錨及錨鏈就直接掉在乾塢的地上,此外受損的錨機因為國內無法修復,因此還送回原廠修理,迄今還沒有運回台灣,因此後續所有的出港海測,艦上都沒有錨。
對於爆料者的指控,海軍司令部則不願證實海鯤號出海測試時,艦上是否有安裝功能完整的錨,但海軍司令部強調,海鯤號歷次海上測試均制定安全規範及風險應處措施,於符合航行安全條件後安排海測期程,全程均有伴護與警戒兵力共同執行,無安全顧慮。
不過,根據海軍的操作規程和國際海事法規,任何一艘合格的軍艦都必須具備完整的繫泊設備,這被視為「最低安全設備標準」(Minimum Safe Equipment Standards);缺乏錨意味著戰備妥善率不足。退役的潛艦官員表示,海鯤號海測居然沒有錨,這不僅是一個設備缺失的問題,更是潛艦整體生存能力和操作風險管理的重大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