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后里、新社一帶近期爆發非法獵捕事件,越南籍范姓與潘姓移工今年3月被控宰殺流浪貓並扒皮,以1500元賣給同鄉食用,范男分得500元酬勞;4月間2人再度出手,持自製獵槍獵殺國內保育類石虎,並以3000元出售。
台中地檢署五月掌握線索,先將范男逮捕到案,因認定無羈押必要,改以監控設備限制行動。檢警再溯源查出潘男涉案,6月間持搜索票前往新社、后里多處蒐捕時,潘竟舉槍瞄準員警,喝令其不准動,然後趁亂逃逸,但隔日他便在山區被捕,警方並查扣4把自製獵槍、火藥與組槍工具。
調查發現,潘男自2020年10月起被通報失聯,近五年長居淺山山區,靠獵捕野生動物換取數百至數千元收入,生活飄泊;檢方訊後認定其涉槍砲、野保與恐嚇等重罪,且有高度逃亡、滅證風險,向法院聲押獲准。
其中范姓移工部分,台中地院近日完成審理。范男坦承參與宰貓與獵石虎全案,法院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兩罪,共判處4月、8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並追加5萬元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