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新聞周刊、揚子晚報等陸媒報導,這起事件要回顧到去年8月16日上午,廣東省陸豐市一名50歲的文姓女教師向同居11年的吳姓男友提出分手,此後打算和兒女同住。吳男後來卻將文女約到某麒麟山頭,要求和文女在野外發生性關係,才肯答應分手,然而吳男遭拒後心生不滿,掏出事先藏在機車裡的斧頭多次猛烈砍擊文女頭部,導致文女當場身亡,他將斧頭丟入荒草堆後就獨自騎車逃離。
文女的孩子當天發現找不到人時,也曾詢問吳男母親行蹤,未料對方還假裝不知情,直到文女家屬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文女明明坐上吳男的機車離家,再加上吳男先前謊稱不知情,也嚇得2人趕緊報警。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最終在17日顱內高潮於山上墓地附近找到文女的遺體。
報導指出,吳女是在2012年喪偶後,透過親戚介紹認識年長10歲的吳男,2人從此搭伴生活,但吳男此前早已風評不佳,有過一段婚姻、一段戀情的他,都因其家暴行為而嚇得前任們離婚、分手。吳男與文女展開同居生活後,就逐漸不再工作、沉迷於賭博,生活全靠文女的微薄薪資支撐。
不僅如此,吳男性格暴躁,常對文女家暴導致多處淤青,更曾揚言「打死一個外省仔算什麼」、「小心半夜被我用刀捅死」。文女兒子事後回憶,幾年前他從外地返家探親時,曾目睹文女哭著上樓,手臂、臉頰都是瘀青紅腫,嚇得他趕緊下樓一看,才發現吳男手持鐵棍,認為母親慘遭家暴的他後來詢問鄰居後,才得知這並非母親第一次被吳男毆打,因此也勸說母親與吳男分手、搬到孩子家中同住,未料後來發生天人永隔的悲劇。
根據判決書,此案今(2025)年4月21日於陸豐市看守所第一審判法庭開庭,法官審理後,確認文女死於後枕部遭受暴力導致的重度顱腦損傷,一審認定吳男以斧頭多次擊打被害人頭部,手段殘忍、意圖殺人明確,且在檢方審查起訴階段還翻供不認罪,顯見毫無悔意,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不過,吳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案經廣東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今年11月27日下午開庭,吳男在庭上再次翻供,辯稱是吳女自己摔倒後碰到原本就在該處的斧頭,否認事發前相約文女在野外發生性關係,又辯稱是文女約他到案發地「學游泳」,他如廁回來後才發現人已遇害。對此,檢方當庭反駁指出,案發地屬偏僻荒山,說法根本不合情理,並建議維持一審死刑判決;法院目前已宣布二審將擇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