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報導,這起命案發生在2023年7月,民眾在某大樓旁的巷子有一名全身赤裸的女嬰,隨即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將女嬰送醫,發現她臍帶尚在,肝臟破裂、頭部血腫、大腿淤青,傷重身亡。
警方事後循線調查,發現柯女是女嬰的生母,將其逮捕歸案。她在偵訊時坦承,因為擔心養不起,想到孩子以後可能要跟她一起過苦日子,便有了將女兒丟下樓的念頭。但她把孩子丟下去的瞬間就後悔崩潰大哭,看到警察、路人越來越多,就不敢出來面對,心底還期盼著女兒能被救回來。
檢方調查發現,柯女離婚後獨居,生產後體力透支,女嬰疑似從3樓被拋下,考慮到她的身心狀況,以科技設備監控代替羈押,由縣府安置,以及依家暴殺人罪起訴。
本案應由國民法官審理,但法院接受律師建議,考慮柯女身心狀況,無法承受多人檢視的壓力,改採一般程序處理。屏東縣府訪查時發現,柯女身世坎坷,童年經歷兒虐,成年後又遭暴力婚姻和感情背叛而有了許多創傷,加上疫情影響收入,導致她習得無助、社會退縮,和面臨經濟困難,法院根據這些因素予以減刑,判有期徒刑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