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伯仁指出,聯盟收到消息後,在第一時間就攻城獅球團向求證後,莊瑞雄會長裁示「依規章處理」。
根據目前TPBL《賽務規章》,第五章:行為規範與懲處,第一條:聯盟及球團球員、教練、隊職員行為規範,第三點:聯盟及球團球員、教練、隊職員若有影響本聯盟形象之不當行為,經查證屬實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以下罰則:
涉及刑事案件者應立即停賽,經重大事件決策處理委員會審議後,除相關司法裁罰外,本聯盟有權視情節嚴重得處以下一賽季全季禁賽,並罰款最高新臺幣一百萬元。
因此,聯盟在週一晚間(12/1)就完成討論,隔日(12/2)即公告高國豪無限期停賽。
外界疑惑高國豪9月遭檢方起訴,為何仍可正常出賽?程伯仁坦言,聯盟當時並未接收到任何相關資訊,攻城獅方面認為案件仍在和解階段,雙方出現資訊落差。程伯仁強調:「聯盟確實完全不知情。」
至於「起訴是否等同涉及刑事案件,是否應直接停賽」的討論空間。程伯仁補充說明:「就我們規章上的文字上來說,確實只要檢察官起訴,就算涉及。所以究竟起訴之後,是不是就算刑事案件,這件事情可以再討論,未來聯盟可以再去討論說,是不是要等一審宣判結果後,才要進行停賽,才要做追加處分。這件事情我們可能後續在之後休賽季,我們才會再討論,但目前就以現行的規章文字,確實是如此。」
程伯仁表示,聯盟也會與七支球團商議,建立更明確的通報機制,確保未來第一時間掌握球員重大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