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凌晨1時06分,林姓男子(42歲)駕駛聯結車,行經國道1號南下170.7公里處,不知何故突然追撞前方65歲吳姓男子駕駛的砂石車,聯結車再因撞擊偏移衝向內側車道,掃撞47歲顏姓轎車,最後又遭33歲彭姓駕駛的租賃轎車追撞,瞬間形成4車連環撞。
台中消防獲報後火速動員,出動消防車11輛、救護車8輛、51名消防員及民間救護車3輛到場救援。現場共有11人受波及,10人明顯受傷(7男3女),其中60歲彭姓男駕駛傷勢最重,頸部斷裂、無生命跡象,緊急送往光田醫院搶救仍宣告不治。
然而事故最惹議的,是砂石車司機吳姓男子「人車俱走」。警方指出,砂石車遭撞後並未依規定下車察看或通報,反而駛離現場,理由未明,是否涉及酒駕或其他因素,令人疑竇叢生;警方正積極追緝吳男,釐清他在事故中扮演的角色與離場原因。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肇事未造成人傷亡仍離去者,可開罰1000至3000元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但若涉及《刑法》第185條之4的肇事逃逸,後果更不堪設想——致人受傷逃逸,可處半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造成死亡或重傷逃逸者,可關1年以上至7年。
目前國道警方已掌握相關影像與資料,事故於凌晨3時41分排除,交通恢復暢通,但砂石車駕駛的「離場1步」恐成刑責「踏錯大步」。警方強調,全案將朝肇逃方向深入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