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哲維律師表示,被告何男利用「深層按摩」、「抓鳳筋」為藉口,違反被害人意願親吻被害人下體並以手指性侵得逞,依《刑法》強制性交罪最重可處10年徒刑。
但此案一度讓何姓按摩師獲不起訴處分。許哲維指出,一開始,本案主要證據只有小惠的證詞,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基於無罪推定,只能做成不起訴處分;被害人不服,委託律師聲請再議,並聲請重新搜索被告手機。
手機驚見多張女裸照 躺按摩床蒙頭不知身份
台中地檢署搜索後,赫然發現何嫌手機內竟藏有多張不知名女子躺在按摩床上的胸部及下體裸照,在出示這些裸照給被告後,才成功突破被告心防;檢察官綜合判斷卷內證據,認為被害人的陳述較為可信,依法起訴被告。
不過,儘管被告手機之內藏有數張不知名女子裸露胸部及下體之照片,可能違反《刑法》妨害性隱私罪,最重可處5年徒刑,並可處50萬元以下罰金。但由於照片裡的女子,臉部都被毛巾覆蓋,無從確認這些照片就是被害人遭偷拍的照片,也就是說,根本不知道被害人是誰?加上何男堅稱這些裸照是妻子同意拍攝,因此檢察官不得不在偷拍部分,給予被告不起訴處分。
許哲維強調,被告到今天都還飾詞狡辯;一開始說沒有騷擾被害人,後來在檢察官當庭出示裸體照片後,才坦言有跟被害人提到他和老婆性生活不和諧等挑逗言語,進而對被害人按摩鳳筋,犯後態度不佳,已構成加重判刑的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