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志中今天上午受訪表示,機器沒有問題,是有人改變設定,有第二個人按慣性作業,沒有重新檢視設定有沒無變更,這是一個錯誤,全案已由司法介入調查,懲處層級最高會到副局長,並鄭重向業者、社會大眾致歉,至於求償部分依國賠「該負責的就會負責」。
今天下午項賓和表示,黃志中因督導不周已自請處分,陳其邁已對黃志中提出嚴厲告誡,並要求應全面檢討錯誤,將流程改善完畢,不准再犯。
另外,針對業務相關違失人員懲處,項賓和表示,其中包括衛生局副局長潘炤穎、廖姓主任秘書、檢驗科科長及股長依因督導不周,依照「高雄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規定分別予以記過一次至二次不等之處分;已離職陳姓臨時人員及簡姓研究助理,依「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勞工工作規則規定」分別予以記過二次至記一大過不等之行政懲處。
最後項賓和強調,高雄市府再次向口湖漁類生產合作社、全聯與受影響消費者致歉,衛生局並已派員當面向業者致歉及做後續處理,應負之責絕不迴避。衛生局將記取本次教訓,加強落實檢驗標準管控及資訊透明,務使類似情事不再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