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助公事竟成「抓姦神器」!人妻驚見夫與女同事摩鐵激戰20回
妻子借渣男人夫手機忙公事,驚見人夫與女同事摩鐵激戰20回鐵證。示意圖,取自圖庫Pexels

手機助公事竟成「抓姦神器」!人妻驚見夫與女同事摩鐵激戰20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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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16:55:00

記者:

辛啓松

台中市一名渣男人夫將手機交給妻子協助處理公務,未料妻子意外在手機中發現了丈夫與公司女同事親密互動的鐵證。渣男人夫從2023年8月至2024年10月間,與小三在汽車旅館激戰14次、女方租屋處激戰6次,累積次數高達20次。台中地院法官考量妻子精神上痛苦及侵害情節後,判決小三需賠償40萬元。這場「無心插柳」的借手機舉動,讓結縭六年的婚姻瞬間破碎。
判決書揭露,人妻是在今年4月間發現丈夫出軌,當她向丈夫質問後,渣男人夫坦承不倫,並供出驚人細節。該名人夫從2023年8月至2024年10月間,與小三在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14次,另在女方租屋處激戰6次,累積次數高達20次。
「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面對渣男人夫背叛,妻子心如刀割,於隔天立即與丈夫辦理離婚。隨後,她向介入婚姻的小三提告,求償新臺幣60萬元。
小三在法庭上全面否認侵權,堅稱自己雖知人夫已婚,但雙方之間僅是普通同事,絕無擁抱、親吻甚至性行為。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並未採信小三的抗辯,只因人夫已在法院具結證稱,坦承與小三發生過擁抱、接吻及性行為。法院同時調閱人夫車牌號碼的消費紀錄,查證到兩人確實在台中市汽車旅館有14次休息紀錄。法官審酌,人夫住家就在台中市,沒有「特別花費金錢至旅館休息之必要」。
加上人妻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截圖、離婚協議書,以及人夫與小三的親密合照等鐵證,足以證明小三與人夫的交往行為,已嚴重逾越社會通念的一般友誼分際,達成了「侵害配偶權且情節重大」的程度。儘管原告求償60萬元,法官考量精神上痛苦及侵害情節後,判決小三需賠償40萬元新臺幣。這場因一支手機曝光的畸戀,終以小三付出沉重金錢代價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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