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張博仁前年升遷失敗後,竟開始自稱「我是用拳頭處理事情」、「以前在科羅拉多州作夜總會保全,也加入過洪門」、「當過流氓、練過泰拳」、「就是要讓她(執行長)知道我不好惹」字句帶有恐嚇之意,讓同事們心生恐懼。
不僅如此,張博仁還不斷在網路上張貼浩鼎公司不實言論,像是在公司Google評論頁面寫下「在這公司上班很爽,真不知道花百來萬月租金,租辦公室幹嘛?」但其實,在家上班其實是張博仁在擔任人資長時自己頒布的規定,如今卻反咬公司一口。
此外,張博仁會在浩鼎相關的股市新聞下方留言:「股票不是看技術面!沒有錢還發年終獎金?」、「執行長薪酬不經過薪酬委員會!」等,讓公司感到相當困擾。
更離譜的是,張博仁還公然貼出浩鼎公司內部墊子郵件及解任通知書,宣稱自己遭到職場霸凌,「展現了企業在處理員工事務時的冷酷無情」,這些舉措讓浩鼎公司及公司執行長不堪其擾,憤而提告。
北檢檢察官調查認為,張博仁無故洩露浩鼎公司的工商秘密、毀損公司的名譽及信用,還基於恐嚇犯意,恫嚇執行長及公司員工,讓他們心生畏懼,因此依法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