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男有多次傷害、恐嚇前科,早年是眼鏡行員工,並在父親資助下開過眼鏡行,但經營失利欠下債務,又認為父親介入才導致生意失敗,自此離家與雙親斷聯,近年則在光華商場擔任電腦維修人員。至於已婚蔡女則是他30年前的女友,3年前重逢發展婚外情,但兩人感情不穩定,蔡女近年多次報案遭宿男毆打、摔手機,法院曾判宿男拘役確定
去年11月25日,宿男持彈簧刀前往內湖瑞光街與蔡女談判,雙方短暫交談後,宿男持刀連續刺殺蔡女19刀,刺穿右心房、肝臟,連腸子都外露,蔡女送醫不治。宿男犯後以刀劃傷胸口,但傷勢輕微,當場遭警方依現行犯逮捕,送醫後又在醫院內持馬桶陶瓷碎片自傷輕生,同樣未果。
士院國民法官法庭本週密集開庭,宿男主張沒有想殺蔡女,自己的行為只構成傷害致死,檢方則質疑如果只是要嚇人,為何連刺19刀?行為已具備殺人罪的直接故意。
檢方另於庭中出示被害人一家人出遊、聚餐的照片,以及蔡女與子女的合影,說明被害人生前家庭關係和樂,並非如被告所稱的「糾纏不休」。
此外,檢方也朗讀被害人女兒的手寫信,信中寫道,母親是全世界最好的人,從小對她與弟弟照顧得無微不至,一生都在付出,為了別人而活,一輩子都在當模範生、最乖的女兒、盡心盡力的員工、無私的母親與妻子,「一個傳統意義上的好人」,卻如失去彈力的橡皮筋,壓抑得太久便失控了。
女兒信中還說,人會犯錯失誤,但別人還有調整的空間,「我的母親卻沒有,失去生命的同時,還要背負著恨意。」無法用言語形容內心的痛,全家至今仍希望這一切只是一場夢,弟弟仍在念國中,父親努力一輩子卻落得如此下場,「我的人生暫時停擺了,沒有人該因為任何原因被殺,殺人都不一定會死刑了,我媽媽憑什麼要被殺?」懇求法律能稍微撫平這個永遠不會好的傷痛。
由於宿男主張蔡女糾纏不休,甚至得意說「這女人對我死心踏地」,被害人女兒一度情緒失控,當庭站起身質問「你講的我完全無法接受,你根本是在污衊被害人!」痛批宿男從頭到尾未正眼看過家屬,並反問「你有道歉過嗎?」審判長隨即出聲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