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問我,當初如何把「庶民韓國瑜買豪宅」這條新聞做出來?最難的不是蹲點,也不是跟拍,而是把一堆看起來像廢紙的碎片,硬生生拼成一張能讓讀者看懂、也能讓當事人無法閃躲的證據地圖。所謂的狗仔精神,不只是跟監偷拍,很多時候需要詳細且耐心的調查採訪。
因為那時候的高雄市長韓國瑜,庶民形象太成功,一瓶礦泉水、一碗滷肉飯,講白一點,甚至帶點「窮到很可愛」的勵志味。你要說這樣的人,背後其實跟每坪破百萬的南港豪宅扯得上關係?聽起來就像把夜市滷肉飯跟豪宅樣品屋硬塞在同一張DM上,大家會先笑你,再問你是不是在蹭流量?
但線索就是線索,它不會因為你怕麻煩就自己消失。
整件事要從更早之前的一個投訴案講起。那時候有一批「貴婦團」來找我,投訴台肥在南港的豪宅社區。這裡當年號稱南港第一豪宅、推出時一炮而紅、單價破百萬的案子。房市熱、買氣狂,有頭有臉的都在搶,結果房子蓋出一堆狀況,問題多到讓人懷疑自己買的是豪宅,還是大型實驗品?
屋主受不了要解約退房,台肥不讓退,說要沒收已繳的工程款,有人被沒收的金額大到像天文數字。屋主一邊準備打官司,一邊找媒體投訴,我們就這樣跟這群住戶建立起基本互信。後來台肥為了商譽也補了一筆幾千萬的公基金,幫社區處理一些修繕——這些背景,當時看起來只是房產糾紛,誰都沒想到,日後會變成揭開韓國瑜「豪宅故事」的伏筆。
後來,韓國瑜宣布參選總統,我們收到爆料,說韓國瑜在北農當總經理那段時間,疑似在南港買過一戶七千萬豪宅。但麻煩來了——到底哪一戶?更麻煩的是,據說不是在韓國瑜自己的名字,也不是用太太李佳芬的名字,是朋友幫忙處理。你想想,房子不在他名下,人也沒住進去,檯面上怎麼查?用一般招式,這案子會直接卡死。
我們只能靠「縮小範圍」這種笨功夫:先從南港那一帶豪宅群開始比對,再鎖定到那個社區。然後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我早年處理台肥豪宅投訴案時,認識了一批那裡的屋主。那些人,可能知道一些外界不知道的細節。
於是我回去找住戶查證。那時候我們手上只有一張文件,上面疑似有韓國瑜的簽名,而旁邊一起簽名的名字,看起來很像──高美「英」。
但其實第三個字看不太清楚,筆跡又很怪,怪到我們一群人盯著看半天,也不知道那到底是誰?
再回去找住戶的時候,他們才跟我講,韓國瑜確實是用別人的名義在社區中買了一戶,而且更關鍵的是——當初屋主出面投訴台肥的時候,那個韓國瑜代理人其實也在場,但她沒講話,只是站在那裡觀看。當時大家都忙著吵房子品質,根本沒人把她的身份往別的方向想。直到我再回頭追問,他們才說,那個人叫高美蘭。
而高美蘭是誰?在住戶口中,她是韓的老婆李佳芬的閨蜜,屬於那種「一起看房、一起買房」的姊妹團成員。且當時高美蘭已經進入高雄市政府擔任一級主管,幫忙韓家人監軍。
這個時候,我們還在推敲手上那一份文件的簽名高美「英」。她到底是誰?因為我們收到的不是完整姓名的爆料,也不是房屋登記姓名,而是像「預售屋訂金」那種邊邊角角的紙。
甚至一度我們也胡亂猜過,這個高美「英」旁邊,另一個名字就是韓國瑜,會不會是「小三」?會不會是韓國瑜到台北工作後,另外有一條故事線?反正你知道的,狗仔腦袋有時需要想像力。
但最後突破口,真的就是「那個簽名」。我把文件拿回去給住戶看,他們幾乎不用想就說:「這是高美蘭。」那一刻我只想對那個筆跡鞠躬——你害我們看了兩三個月,終於有人突破盲腸。
而住戶也補上第二個關鍵:韓國瑜買的是預售屋,從頭到尾都由高美蘭幫忙處理,他在交屋前就把紅單轉掉了。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社區一直找不到韓國瑜名字。
當我們把「高美蘭=李佳芬閨蜜=當初投訴案出現的人=文件簽名的人」這條線全部串起來,整件事才算真相大白。也因為這樣,才有辦法把韓國瑜「庶民形象」跟「豪宅操作」放在同一張報導裡,讓讀者看見那個巨大反差。
後來,接續這則報導,我們再推出李佳芬和高美蘭閨蜜團在雙北炒房的多則報導。連續幾週炒房報導回響非常大。房價對年輕人來說,本來就是沉重到不能再沉重的題目。
你說你失業十幾年、你說你喝白開水配滷肉飯、你說你是從谷底翻身的勵志故事——結果另一邊有人說:你連現場都不用去,只要付個訂萬定金,轉手就可能賺一大筆錢。那種相對剝奪感,不是「買不起房」而已,是「原來有人在另一個世界玩遊戲,我們連登入鍵都沒有」。而南港豪宅只是韓家人炒房團中的一個案子而已。
我也不否認,跑出這種案子,成就感是很大、很刺激。可同時也很煎熬。因為我的原生家庭是很深藍的家庭,軍公教比例高到你回家吃飯都像在聽政論節目。我那時候出稿前掙扎得要命。出稿後,我以為家人會爆炸,結果他們選擇完全不談,彷彿這世界從來沒發生過「韓國瑜買豪宅」那篇報導。
你說荒謬嗎?很荒謬。你做了一件你覺得「該做、也做到了」的事,想分享,卻只能把喜悅吞回去,假裝自己什麼都沒幹。
但回頭看,我還是覺得:該做。因為新聞就是這樣,一點點線索、一片片碎紙,你得有耐心把它拼起來。那個高美「英」第三個字,當時要是沒被認出來,韓國瑜買豪宅這案子可能就永遠卡在那裡,變成只會在酒桌上流傳的「聽說」。
而我們做的,就是把「聽說」變成「可被驗證的故事」。這樣就夠了。(本文內容由當事人口述,AI協力完成,經編輯核實無誤。《狗仔回憶錄》每逢週六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