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嘉仁過去曾連霸6屆里長,獲頒新北市特優里長楷模,除擁有文史學博士學位外,還有3個碩士、64張專業證照,從車禍協調、法律諮詢到升學就業規畫都能協助里民,甚至曾到大學開設法律通識課程,在地方形象極佳。
不料,洪嘉仁卻利用里民對其高度信任犯案。檢方查出,2022年5月間,轄內74歲龔姓阿嬤因名下2筆三重區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遺失,且年事已高、長期洗腎、視力與行動能力不佳,遂向洪嘉仁求助補發權狀。
洪嘉仁表面上協助辦理,卻以「委託他人補發權狀」為由,帶著阿嬤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請多張印鑑證明,並趁機竊取被害人印鑑章;之後再於補發權狀的委任文件中,夾雜房地出售同意書、房屋使用協議書、租賃契約等文件,誘使被害人一併簽名。
同年11月,洪嘉仁將盜蓋印鑑的文件交由共犯周姓男子,假借買賣名義,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將被害人房地過戶至周男名下;再找上明知產權來源可疑的吳姓男子,以低於市價上千萬元、僅930萬元的價格轉售,並登記在吳男子女名下。
檢方調查,洪嘉仁取得款項後,除分潤給周男並退還吳男部分款項外,其餘金流全數以現金提領,再存入其女友、也是共犯的徐姓女子帳戶,由徐女用來購買金融商品,企圖遮斷犯罪所得流向,涉嫌洗錢。
直到去年,吳姓男子以租期屆滿要求阿嬤搬離,阿嬤才驚覺房產早已遭人盜辦移轉,憤而報警,全案因此曝光。
新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於今年11月指揮警方執行兩波搜索,並查扣遭移轉的2筆房地,另扣得洪嘉仁名下嘉義縣22筆土地,以及周姓共犯名下三重區3筆土地,以防不法所得再遭移轉。
檢方痛批,洪嘉仁身為里長,本應扶助弱勢里民,卻趁被害人甫喪子、長期洗腎、身心狀況不佳之際,利用職務信任聯手盜賣房產,恐致被害人流離失所,行徑「惡劣至極」,依法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以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全案曝光後,作家黃大米一直掛心此事,日前特地去探望了阿嬤,發現阿嬤眼睛只剩下一眼看得見,而且因為洪嘉仁詐騙她,每天都很難過,導致沒有照顧好傷口,最後只能截肢,現在只剩下一條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