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文儀/僧伽醫護基金會常務董事、前疾管局副局長
寫在前面
台灣佛教長期以「自律、解脫、度眾生」作為出家生活的核心要旨,卻逐漸忽略了一個無法迴避的現實問題:當出家人老了、病了,是否仍能在終身共住的寺廟中,被制度性地照顧與安養?
近年來,筆者觀察到老病僧被迫離開原寺、轉往社會安養機構,甚至流離失所的案例,早已不是零星個案,而是一種結構性現象。這並非出家人沒看破生死,或僧團普遍不慈病、不敬老所致,而是牽涉到僧團人口結構、寺廟型態、財務制度、修行文化,以及公共政策之間長期交錯影響的結果。
本系列文章將分四篇,依序從台灣寺廟型態的歷史與制度差異談起,進而分析修行文化與世代矛盾、財務制度如何將老病風險個人化,最後討論制度重建與公共政策可能的出路,嘗試為台灣佛教提出一個理性、誠實,也不迴避殘酷現實的檢視與解方。
老病僧的處境,從來不是單一寺院慈悲與否的問題,而是寺廟制度如何設計的直接結果。若不先理解台灣佛教寺廟型態本身的複雜性,就無法真正看懂:為何有些出家人能在僧團中安然終老,有些卻在年老病重時,被迫離開一生依止的道場。
台灣佛教的寺廟型態,原本就不是單一來源。既有承襲清代以來的本土寺廟形式,也深受日本佛教制度影響;戰後,隨著中國佛教西來,部分叢林制度亦被帶入台灣。不同制度並未被系統性整合,而是在歷史演變中彼此交疊,最終形成今日極為多樣、卻高度不一致的寺廟樣貌。
理論上,佛教最理想的制度,是「十方叢林」或「十方常住」。在這樣的體制中,寺廟屬於僧團常住,而非任何個人或法脈;住持依清規產生,並非師徒或家族世襲;僧人一旦掛單安住,即視為終身成員。老、病、退居,並非被排斥的理由,反而是僧團共同修行、共同承擔的承諾。
事實上,傳統十方叢林對老病僧早有制度設計,例如設置「延壽寮」、「如意寮」、「安養寮」等功能性空間,由常住負責照護,讓年老體衰、無法執事的僧人,仍能在僧團中安住終老。照顧老病,本就是叢林修行的一部分,而非額外的慈善負擔。
與之相對的,是以師徒法脈為核心的「子孫廟」。此類寺廟的寺產、人事與權力,多半集中於特定系統之內,掛單住眾能否長住,往往取決於是否仍具功能性角色。這樣的寺院型態多為中小型,其運作模式並非原罪,但在制度上,確實較難承擔無法弘法度眾、作佛事或領執事成員的終身照顧。
台灣佛教真正的結構性困境,並不只是子孫廟的存在,而是大量寺廟長期處於「名為十方、實為子孫」的灰色地帶。對外宣稱十方叢林,實際運作卻高度依賴人際關係、權力結構與功能需求。清規仍在牆上,制度卻早已失效於日常。
在這樣的制度縫隙中,另一群人悄然出現──「公寓法師」。不少出家人因無法適應寺廟生活、或在僧團中找不到穩定位置,或有各種現實無法處理的狀況,因不願還俗,最終選擇獨自居住在都市公寓,維持最低限度的出家身分。平日尚能自理,一旦老病,卻既不屬於僧團體系,也難以納入一般社會照護制度,成為制度邊緣中的邊緣。
這些獨居的公寓法師,沒有常住可依,沒有制度性醫療與安養安排,老病完全個人化處理。從制度角度來看,他們並非「特例」,而是當寺廟無法提供終身安住承諾時,必然產生的結果。
隨著台灣社會快速老化,寺廟僧眾的老化速度只有更快。中小型寺廟林立,制度各異,出家人在剃度之初,未必能清楚理解自己老病之後,所依止之處,是否能留在原寺安住。許多年輕出家人,直到老年才猛然回首,發現自己的老與病,未必被制度接住。
即便是大型道場,也未必完全具備十方叢林的安養機制。有些僧人因父母老病需人照顧,請長假返俗家盡孝,卻從此回不了原寺;有些因罹患重大傷病、失智或精神疾病,大型寺院尚且難以因應,中小寺廟更是無能支撐。甚至有寺廟要求掛單僧人須先簽署切結書,明文約定「老病不得留寺」。
在這樣的結構下,老病僧的命運高度不穩定。只要仍能執事、仍具勞動能力,便被需要;一旦老病,無法再承擔工作,就開始被視為負擔。離寺,往往不是正式命令,而是透過暗示、冷處理與制度性壓力,讓當事人「自行選擇離開」。
因此,老病僧問題的第一個關鍵,並不在於個別寺院是否慈悲,而在於台灣佛教是否願意正視:寺廟型態,早已實質決定了一位出家人,能否在僧團中走完一生。(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