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起於謝寒冰今年初在節目及直播中,質疑曹興誠與一名中國女子過從甚密,並公開相關私密照片。曹興誠當時強烈反擊,指控這些影音是「偽造」的,並稱謝寒冰是受到中共國安部指使的幕後黑手在「潑糞」與「霸凌」,強調自己不會退縮,隨即提出民、刑事訴訟。謝寒冰則在製作筆錄後反嗆,曹興誠連散布性影像都告,等同變相承認照片中就是本人。
檢方為釐清真相,將謝寒冰公布的影像送交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法務部調查局進行鑑定。鑑定結果顯示,除了其中一張影像「無法判斷」是否為深偽外,其餘影像均未發現有深偽跡象。檢方據此認為,難以認定這些影像是以電腦合成或科技方法製作的虛假內容,也難認謝寒冰有散布謠言之惡意。
此外,檢察官指出,曹興誠當時擔任立委徐巧芯罷免案的領銜人,罷免活動屬於憲法保障的民主基石,發起人的動機與公共利益緊密相關。因此,謝寒冰提出影像質疑曹興誠與中國女子交往、動機可議等言論,應視為合理評論範疇,合於《個資法》規範。最終,台北地檢署認定謝寒冰犯罪嫌疑不足,依法予以不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