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不該為單一交通事故歧視高齡駕駛
新北市三峽區發生嚴重車禍,小客車因不明原因突然暴衝失控,衝撞多名路人,造成12人受輕重傷、3人宣告不治。呂健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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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不該為單一交通事故歧視高齡駕駛

2025/05/27 06:40:00

楊其文/台北藝術大學前校長
因為一次高齡駕駛的車禍,交通部應該面對老年化社會問題,提出更好的對策,而不是迅速作出調降年齡與增加限制條款的作為,立即引爆年齡族群的不安與對立。我認為,交通部長陳世凱應該為這個只為討好,卸責的魯莽政策下台。

交通部不該動輒修法

首先,部長面對媒體時,應該撫慰人心,表達降低情緒與對立的立場,而不是草率宣示調降高齡駕駛門檻的作為。這個表面上明快果斷,回應民意,實際上是突顯荒唐無能,盲從的失德政策,不但缺乏論述的依據,也沒有具備說服力的評估,只不過是在民間對事件不滿的當下,交通部選擇面對壓力的即時解套作為。
理性的民眾不但列舉幾項質疑,並且也驗證民間對交通部長酬庸式封官,缺少專業能力不足的質疑。經過這次事件的反應,讓我們看到唯有任用專業主管,惡質的凸槌現象,才會減少發生。
讓我引用民間的說法:為了一個瘋子,然後用防瘋子的方法箝制其他無辜的人,台灣最會搞這套。
又重大車禍當天駕駛是78,隔天車禍駕駛是60,「路怒症」患者在每個年齡層都有,若按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年齡層來說,青壯年是最大宗,難道要下修到25歲嗎?交通部長不該因為三峽車禍話題燃燒,不少人甚至媒體把矛頭指向高齡駕駛,就跟著聞雞起舞。
如果上網查詢交通事故統計,就會發現各縣市數據相當紊亂,而警政署近年統計分析中,最新全國性統計是民國109年的數據,110年發布。結果顯示,就A1、A2類事故的肇事比例而言,都是18-29歲的肇事人數比率最高,事件數量最多,而70歲以上的高齡者肇事率最低,事件數量也最少。
在各種肇事原因中,70歲以上高齡者只有「行人(乘客)疏失」肇事率最高,死亡人數也最多。所以這代表了什麼?高齡者盡量不要走路或搭公共交通工具,開車反而最安全。
換句話說,交通部今天祭出懲罰高齡駕駛的新規定,無疑是屈從民粹,讓高齡駕駛情何以堪?
有些學者專家在缺乏科學數據支撐下,就發表文章或寫貼文,指責高齡駕駛的質疑,就如《專業之死》書中所言:這類學者專家在自己專業領域中,明明就能信守科學研究的準則,沒想到一撈過界,就變成信口開河!
交通部應該呼籲年輕世代保持冷靜,不要輕率掀起世代歧視,因為遲早都會變老,到時就遭到反噬。
東部地區有很多高齡長者,缺乏照護,每天必須冒險開車,或行動不便車,穿越在大街小巷,這個嚴重的社會安全與福利問題,交通部知道嗎?
政治人物要封官加爵,就要在關鍵時刻,可以發揮應變能力跟具備專業執行的能力,倘若只會取巧討好,結果只有誤事跟破壞團隊形象。交通部若不儘速為此不當政策道歉跟更正,呼籲部長下台,也是剛好而已。

製造世代對立與不安

政府的責任是要引導法令的順利推行,不在製造問題跟爭議。
交通部在未建立民意共識基礎機制下,就匆忙推出調降年齡的爭議性法令,不但製造年齡層相互對立與不安,這個粗糙的決策,一定會引發坊間的詬病跟質疑。
有急著在TPass補助辦法未公佈前,在偏鄉長者交通問題未周全解決前,就匆促宣布法令修改,這就是缺乏同理心,也是粗暴蠻橫的脅迫行為。
任何重大社會爭議事件,在制定政策的推行前,是否應該舉辦幾次公聽會,先建立共識,法源基礎,來減少爭議跟對立?
相關修訂法令的規定,是否經過完整的分析跟歸納,先有明確的論述基礎,以作為依據的見解或參照實例來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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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歲邱姓老翁日前開著黑色轎車,行經北市重慶南路一段與襄陽路口時,竟不明原因闖紅燈暴衝,共造成8人受傷送醫。翻攝畫面
案例有很多,但國情都不同,若是採用或參照國外的法規,就要提出立論基礎跟依據,也要說明為什麼參照日本,而不參照加拿大或丹麥作法的理由?
長遠來看,未來不用十年,無人駕駛可以上路,交通法令的前瞻修改不是比較重要,現在頒布的限制性爭議,根本多此一舉。

國際社會對老年駕駛的管制規定

關於國際間對於高齡駕駛的管理,其規定或強制措施如下:
日本
• 75歲以上強制進行認知功能檢查
• 認知異常者需接受實地駕駛能力測試
• 鼓勵高齡者自願返還駕照,提供大眾交通優惠
• 一旦涉及交通違規或事故,須重新評估駕駛能力。
美國(以加州為代表)
• 70歲以上須親自到場續照,不可網路申請。
• 強制進行視力檢查,疑似問題者需筆試或路考。
• 若醫師或家屬通報,州政府可要求重新評估駕駛資格。
加拿大(以安大略省為例)
• 80歲以上需每兩年參加一次高齡駕駛評估課程。
• 包含筆試、視力檢查與小組討論,不需實地路考。
• 有疑慮者會被要求額外醫療評估或路考。
瑞典
• 45歲起每5年視力檢查一次(針對大型車駕照)。
• 高齡駕駛不強制停駛,遭通報,政府可要求重新測試駕駛能力。
• 若遭通報,政府可要求重新測試駕駛能力。
荷蘭
• 75歲以上需每5年強制體檢才能續照。
• 體檢包含視力、聽力與反應能力評估。
• 醫師認定不合格者不得續照。
丹麥(已取消強制年限,但曾實施)
• 原本75歲起每年須體檢、80歲起每年續照。
• 2020年取消年齡限制,改為自願體檢+醫療通報制度。
總結(結論重點):
• 日本:75歲強制檢查,制度最嚴謹。
• 美加荷:70~80歲後有續照管制與體檢。
• 瑞典、丹麥:依健康狀況管理,無固定停駛年齡。
台灣正面臨史上最好的轉骨機會,雖然內外交加挑戰不斷,但以台灣人靈活的韌性,一定可以在賴總統的領導下,奠基永固,大步向前。
台灣除了繼續深化科技發展以外,推動文化與城鄉的大規模公共建設計畫,才是多元文化台灣,立足世界的永續展望。
近日交通部推出的駕照管理政策,引發適用性與時機的討論,這些庸人自擾的政令,實在不值得費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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