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今天上午發表2026年新年談話後接受媒體訪問,針對立院藍白對他提出彈劾案,賴回應,這個問題其實社會應該很感慨,立法院放著中央政府總預算不審,行政院去年8月底送去立法院,3、4個月的時間立法院都不審,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本來就是立法院的憲政責任與權利,結果中央政府總預算不審,國防特別預算也不審,盡排一些涉及違憲、違法的法案。
賴清德指出,如今又要推出對總統的彈劾,這絕對不是國家社會、人民之福,他也相信人民也會有公道的評判,立法院當然有屬於立法院的憲政職權,但面對國內外的挑戰,特別是中國對台灣併吞的壓力日日增強,在這種狀況之下,立法院應該要思考,人民付託立法委員的責任,是不是應該要開始辦一些正事了?審中央政府總預算、審國防特別預算,就不要再做這些事。
賴清德提起,他當過國大代表,也當過立法委員,我國憲政設計中,對總統的憲政究責有兩樣,一個是罷免,一個是彈劾,但對總統罷免是追究政治責任,對總統彈劾是追究法律責任,這也是為什麼憲法設計,罷免立法院提案後要經過人民公投,因為追究的是政治責任,彈劾則是法律責任,所以立法院提案通過後,要送交司法院憲法法庭裁判。
賴清德反問,他去年上任到現在,不貪不取,沒有任何違法,這時候對總統提出彈劾,目的何在?特別是在立法院不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國防特別預算的裝況之下,對總統提出彈劾,對人民如何交代?他個人的毀譽不重要,國家生存發展,人民的生活照顧才重要,如果說一定要對他彈劾,至少正事也應該要做,牽涉到國家生存發展的國防特別預算,人民生活照顧的中央政府總預算也應該要排入審查。
賴清德強調,更何況根據憲政設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國民黨與民眾黨固然在立法院達到過半多數,但沒有達到3分之2多數,對總統的彈劾程序在立法院根本就不會通過,為何要把立法院寶貴的時間浪費在這裡?「你明知道沒有3分之2的多數還要提案,浪費時間,不把寶貴時間拿來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拿來審查國防特別預算,拿來審查對國家經濟發展有益的法案,把時間浪費在這裡,希望在野黨能夠清楚跟社會大眾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