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源於律師鄭鴻威被查獲涉嫌洩密給詐騙集團,鄭被指控派了15名律師從旁協助詐團成員接受檢警偵訊,其中律師朱一品的女友為桃園候補檢察官吳亞芝。
吳女被爆傳送未公開書類給男友,還幫忙監看鄭鴻威在「琦勝和他的快樂」群組裡的派案訊息,並傳訊給男友,「好吧!我只是覺得這個是打進去這個『詐騙圈子』的好機會」,鼓勵男友應該多多接案,事件曝光後,吳女遭法務部、監察院移送懲戒法院,當時桃園地檢署還因偵辦吳亞芝違反《個資法》、洩密案,以簽結作收,被外界質疑官官相護。
監察院發布彈劾案文指出,吳亞芝非公務使用「法務部單一窗口之書類檢查系統」共8筆,又知悉男友朱一品律師將偵訊筆錄大要提供給鄭鴻威,涉犯洩密等罪,未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1項規定偵辦,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第1款、第16條以及相關內部作業規範,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並與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移送吳女至職務法庭。
職務法庭先前開庭時,監察院方認為,朱一品洩露筆錄違反偵查不公開規定,吳亞芝也未依法偵查,還在上班時間頻繁傳訊給朱男。吳女承認確實有在2022年7月8日、10月5日、2023年11月14日、12月5日透過LINE傳送資料至給男友,另傳了3筆文書。
吳亞芝辯稱,朱一品和鄭鴻威屬「合辦案件」,幫同一個被告辯護,應該是要接手才會傳筆錄給鄭男,至於她和朱男的對話純屬生活分享,希望只記申誡或罰款,監察院卻認為應免除其檢察官職務;法務部則建議免除吳亞芝的檢察官職務,讓他轉任檢察事務官。不過最終懲戒法院只輕判她罰俸10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