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顏姓女子先後2021年10月、2023年2月生下兩名女兒,大女兒因故在六個月大就交給前情侶檔李男、洪女照顧,二女兒則是在生下後滿月就託付給另一對毒鴛鴦林男、蘇女。這群大人不僅未提供安全的成長環境,反而將租屋處當成毒品派對場所。
起訴書指出,5名被告明知甲基安非他命、海洛因及愷他命等毒品對幼童身心發育有極大危害,卻為貪圖施用毒品帶來的愉悅感,無視幼童就在身邊,刻意漠視孩子吸入燒烤毒品後產生的毒煙。這群大人有時在廁所、陽台吸毒,有時甚至直接在孩子面前燒烤玻璃球吸食,讓無力反抗的幼兒淪為「人體空氣清淨機」。
這樁慘劇直到社會局介入安置後才真相大白。當檢警對兩名幼童進行頭髮採驗時,檢驗結果令醫護與社工心碎。大女兒頭髮中,甲基安非他命濃度高達2919pg/mg,且因長期受毒煙影響,確診受有語言發展遲緩、粗大動作發展遲緩及混合性發展遲緩等傷害。
查獲時未滿周歲的二女兒,頭髮竟驗出海洛因(6-乙醯嗎啡、嗎啡)、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愷他命及去甲基愷他命等6種毒品成分,其中愷他命濃度更飆破13269pg/mg。這些數據充分證明,孩子長期生活在極高濃度的毒品粉塵與煙霧環境中。
更離譜的是,社工訪視時發現,這群大人對於毒害孩子毫無悔意。被告洪女曾向社工坦承,自己在照顧大女兒期間仍持續吸毒,而顏姓親媽竟然提供安非他命作為「照顧費用」。5名被告在偵訊時雖辯稱有避開孩子或在不同房間施用,但皆坦承知道毒品殘留會影響幼童。
檢察官認為,被告5人均有施用毒品習慣,明知毒煙會在密閉空間飄散,且幼童代謝能力遠低於成人,長期暴露在毒煙環境必然造成危害,卻仍容任此事發生,顯有「妨害幼童發育之不確定故意」。儘管被告並非直接餵食毒品,但其行為已構成《刑法》第286條之妨害幼童發育罪,且考量被害人均為未滿7歲之幼兒,建請法院依新舊法比較後,依法論處。
台南市社會局指出,這起案件是高雄市囑託案件,因女童母親居無定所,社會局應他縣市政府請求協助訪視關懷。安置2童後積極媒合醫療、早期療育等資源,協助兒少健全成長,並同時蒐集毒品檢驗報告等相關事證提出獨立告訴,該2童迄今由替代照顧資源穩定照顧中,發展狀況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