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指出,這次順利達成談判預定的4項目標,包括:
第一,對等關稅調降為15%,且不疊加原MFN稅率,獲得美國主要逆差國中「最優惠盟國待遇」,與日、韓、歐盟齊平。
第二,成為全球第一個為本國對美投資業者爭取到半導體、半導體衍生品關稅最優惠待遇的國家,同時取得汽車零組件、木材等232關稅最優惠待遇。
第三,順利爭取以「台灣模式」引領業者進軍美國供應鏈,打造產業聚落,延伸並擴展臺灣科技產業全球競爭實力。
在台灣業者自主投資規劃下,我方同意以兩類性質不同的資本承諾投資美國,第一類為台灣企業自主投資2,500億美元,包含投資半導體、AI應用等電子製造服務(EMS)、能源及其他產業等。第二類為台灣政府以信用保證方式支持金融機構提供最高2,500億美元之企業授信額度,投資領域包含半導體及ICT供應鏈等。
工作小組指出,我國高科技產業具國際規模,籌資管道多元,第二類的資本承諾並非由政府直接出資,而是由政府建立信用保證機制,支持金融機構提供上限2500億美元之融資額度,給予有融資需求的投資業者。
第四,促成臺美高科技領域相互投資,確立臺美全球AI供應鏈戰略夥伴關係。
至於臺美間涉及「關稅、非關稅貿易障礙、貿易便捷化、經濟安全、保障勞動權益及環境保護、擴大採購」等重要內容之臺美貿易協議,工作小組指出,因雙方仍在進行法律檢視中,我方將另擇期與美國貿易代表署進行文件簽署,待協議簽署後將詳細對外說明,並於未來依法定程序將完整協議文本送交國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