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前調查官想靠「2台iPad」關說內線交易案 遭判貪污罪2年
退休調查官為替新老闆關說,竟異想天開用iPad賄絡承辦人,反遭送辦判刑。

扯!前調查官想靠「2台iPad」關說內線交易案 遭判貪污罪2年

曾任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處的66歲曹姓調查官,退休後轉任科技公司處長,卻為替涉入內線交易案的宋姓老闆關說,當面行賄承辦調查官兩台iPad。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構成違背職務行求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曹男2016年自調查局退休後,轉任光寶科技稽核室處長。2021年3月間,桃園市調處偵辦敦南公司股票涉嫌內線交易案,對光寶科技前負責人宋恭源發動搜索。曹男得知該案由沈姓調查官承辦後,於同年5月20日、25日兩度以公共電話聯繫沈員,並相約在中壢一間便利商店外碰面。
雙方見面後,曹男先詢問敦南案是否已移送,並在談話中暗示宋恭源年事已高,希望不要移送,隨即從車內取出裝有兩台全新未拆封iPad Air 4(市價共3萬7800元)的紙袋交給沈員,在對方尚未反應退還前便迅速駕車離去。
沈員察覺有異,立即將情況逐級回報,調查局隨即展開偵辦,將曹男依行賄罪送辦並起訴。
法院審理時,曹男否認犯行,辯稱只是想與承辦人建立公司稽核與調查業務的聯繫窗口,平板電腦僅供試用,並未要求對方不要移送宋恭源。不過法官認為,從雙方對話內容與交付方式,客觀上足以認定曹男確為替宋說情而行賄,其辯詞不足採信。
桃園地院指出,調查官依法須中立蒐證並移送犯罪嫌疑人,曹男卻以不正利益企圖影響偵辦方向,已危害公務員廉潔與司法公信。考量其身為退休調查官卻知法犯法,且犯後仍否認未見悔意,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2年並褫奪公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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