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指出,去年初偵辦一起安非他命案件時,循線追查毒品來源,發現林男疑為上游藥頭之一,歷經數月蒐證後,於11月拘提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林男涉案情節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院最初僅裁定交保並限制住居。
不料,林男同居女友到法院辦理交保時,被警方通知需配合製作筆錄,過程中才得知,林男不僅涉及毒品案,警方在其手機內還發現多段偷拍影片,被害者竟是她尚未成年的女兒,內容涉及少女洗澡時的私密畫面。
突如其來的真相讓母親當場崩潰,為保護女兒安全,母女倆連夜搬離住處,並主動向檢警揭露,林男疑似在住處暗藏槍械。檢察官獲報後,立即通報社工單位,啟動緊急安置機制,並同步搜索相關處所,果然起出子彈、開山刀等違禁物品。
檢方指出,林男在短短一個多星期內,利用住處浴室對外窗緊鄰陽台的地形,多次架設器材偷拍,共拍攝6至7段影像。林男偵訊時雖坦承販毒,卻辯稱拍攝影片只是因為少女洗澡時「玩水」,想提醒同居人注意安全;不過,檢察官認為被害人年齡已超過12歲,該說法明顯牽強,難以採信。
檢察官不服法院交保裁定,隨即提出抗告,並補充林男涉及兒少性影像、持有槍彈等犯罪事證。高院審理後,認定林男有高度再犯及危害被害人安全之虞,撤銷原裁定,改命羈押禁見,林男在短暫重獲自由約一週後,最終被押入台北看守所。
台北地檢署21日偵查終結,認定林男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多項重罪,依法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