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制上路!駕駛行經2處未減速刑責加重 抽菸「1行為」恐噴7200元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若駕駛人「邊騎(開)車邊抽菸」且亂丟菸蒂,最高恐挨罰7200元。示意圖/取自photoAC

交通新制上路!駕駛行經2處未減速刑責加重 抽菸「1行為」恐噴7200元

為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率並遏止分心駕駛,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此次修法重點針對駕駛人行駛中使用手機、吸菸等高風險行為提高罰則。苗栗縣警察局特別提醒,新制上路後,若駕駛人「邊騎(開)車邊抽菸」且亂丟菸蒂,合併環保法規處罰,最高恐面臨新台幣7200元重罰。

手機族、癮君子注意!違規罰鍰全面調漲

苗栗縣警察局指出,本次修法針對汽機車駕駛常見的分心行為調高了行政罰鍰,具體變動如下:
  • 機車騎士手持使用手機
機車駕駛人行駛時,若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類似功能裝置進行通話或數據通訊,罰鍰由原先的新台幣1000元提高至1200元
  • 汽、機車駕駛行駛中吸菸
汽、機車駕駛人在行駛中若有手持、吸食或點燃香菸之行為,導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罰鍰由原先的600元提高至1200元。亂丟菸蒂罪加一等,最高罰7200元。
除了交通違規罰單,衛生福利部與警方同步示警,行駛中吸菸若涉及隨地亂丟菸蒂,將面臨跨部會法規的「雙重處罰」。依據《廢棄物清理法》,駕駛人隨手丟棄菸蒂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若民眾檢舉成案,加上前述的交通違規罰款(1200元),違規駕駛人最高一次將被罰新台幣7200元。警方強調,菸霧與菸灰不僅影響駕駛人自身注意力,更可能干擾後方用路人視線,增加事故風險。

學校、醫院周邊未減速 肇事刑責加重2分之1

除了行政罰鍰,本次修法也針對特定高風險路段與行為,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大幅加重刑事責任。未來駕駛人行經設有「學校」或「醫院」標誌之路段,若未依規定減速慢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得加重其刑至2分之1。此加重規定同樣適用於以下高度危險駕駛行為,包括:
  1. 無照駕駛
  2. 酒後駕車、吸食毒品駕車
  3. 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
  4. 超速40公里以上
  5. 非遇突發狀況任意驟然減速或煞車(惡意逼車)
  6. 道路上競駛、競技

分心駕駛仍普遍 警籲遵守規則

根據苗栗縣警察局統計,2025年迄今已取締165件相關違規案件,顯示駕駛人分心駕駛的情形仍相當普遍,對道路安全構成潛在威脅。警方呼籲民眾,行車時應保持專注,避免使用手機或吸菸,行經學校與醫院周邊務必減速慢行,共同維護自身與他人的交通安全。

★《鏡報》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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