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紀錄,劉男於2025年8月29日下午,搭乘高鐵825車次南下列車坐在第6節商務艙。行車途中,他感受到後方一名孩童不斷踢擊他的椅背,認為陳姓家長未盡管教責任,雙方因而爆發激烈爭執。過程中,劉男轉頭對陳姓家長恫稱「信不信我宰了你」,嚇得陳男與小孩心生畏懼,鐵路警察局獲報後將劉男移送法辦。
檢方訊問時,劉男坦承有說過這些話,但他喊冤表示,當天是帶著母親出遊,特地買了比較貴的商務艙,希望能有更好的休息品質,沒想到卻被後座小孩干擾,家長還放任不管,他認為對方「太離譜」。他強調自己只是想制止小孩的行為,說的是「氣話」,並非針對任何人,且現場也沒有任何肢體暴力。
不過,檢方根據雙方證詞、高鐵人員說法及監視器畫面,認定劉男恐嚇特定對象的犯嫌明確,遂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中地院審理時指出,劉男在現代化法治社會中,若遇到乘客縱容孩童行徑不當,應尋求隨車服務人員或列車長協助處理,而非因未如己意就出言恫嚇。法官認為,「宰了你」等言語在客觀上足以使人心生畏懼,顯見劉男主觀上具有恐嚇意圖。
最終,法官審酌劉男的智識經驗及犯罪動機,依恐嚇罪判處劉男拘役20日,若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等於這句「氣話」的代價高達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