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去年12月提出《立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明定助理費由立委統籌運用且免檢據核銷,遭質疑是為詐領助理費除罪化,引發國會助理強烈反彈。
牛煦庭隨後推出修正版本,公費助理部分,立法院以公務預算編列立委補助費用,將助理薪資等8大項目列為立委補助,增設專業加給、資深加給等,由立法院代理立委給付,並自下會期實施。
而趕在本會期最後一天,藍白黨團今天在立法院會上挑燈聯手通過修法,民進黨團則不滿發動車輪戰,依序上台發言痛批藍白自肥。
不過,最終經過表決,仍遭藍白狹人數優勢,以48票反對、60票贊成通過修法,另外今天也是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的最後一天上班日,三讀後藍白立委也齊聚議場中央開心合照。
根據三讀條文,公費助理工資由立院公務預算編列立委補助費用,另外,也新增專業加給、資深加給、年終獎金、在職進修費用及相關撫慰金。
專業加給部分,包括領有司法官考試及格證書者,每月2萬元;領有律師或會計師證書、律師考試、會計師考試或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特種考試三等法制、會計或關稅會計類科考試及格證書者每月1萬5千元。
三讀條也提到,領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等會計或關稅會計類科考試及格證書者每月1萬元等。另包括碩士、博士、年資四年以上者,都有3千元至1萬2千元不等的專業加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