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鐵飯碗」卻當薪水小偷 一天蹲廁所6小時
綜合陸媒報導,劉男自2015年起任職於江蘇南通某電路公司,擔任「5S專員」,主要負責廠區的整理、整頓與清潔檢查,並不需親自打掃或維修。2021年公司更與他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類似台灣的不定期契約),工作穩定且月薪達萬元人民幣,在當地屬於不錯的待遇。
然而,原本穩定的工作卻在2023年2月變調,公司透過監視器與內部統計發現,劉男在2月2日至23日期間,頻繁且長時間停留在廁所。根據紀錄,他每日累計在廁所的時間短則1個多小時,長則超過6小時;其中2月13日當天,他待在廁所的時間總計高達6小時21分鐘,單次停留時間更從31分鐘到3小時不等。
遭解雇辯稱「巡檢需求」 法院打臉:違背常理
公司認定劉男行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與考勤制度,依規定將其解雇。劉男不滿,先申請勞動仲裁失敗,隨後向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劉男在法庭上辯稱,他長時間待在廁所是為了解決生理需求,以及工作上的「日常巡檢需要」,指控公司違法解雇,要求支付賠償金20餘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正常的如廁行為應是「即去即回」,短暫停留雖不構成擅離崗位,但劉男的停留時間顯然已超出正常的生理需求。針對劉男辯稱的「巡檢」,法院指出他無法提供工作日誌證明在廁所內是在履行職責,且一天在廁所待超過6小時顯然超出崗位職責範疇。
依據該公司規定,未經允許擅離崗位超過2小時視為曠工1天,1個月內連續曠工3日或累計4日即構成嚴重違紀,可解除勞動合約。法院認定劉男累計曠工天數已達6天,判決公司解雇合法,劉男敗訴確定。
網友看傻眼:腿不麻嗎?
判決曝光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人對於劉男的「毅力」感到佩服,紛紛留言嘲諷,「我只能說,能在廁所待6小時,也是個狠人」、「當日最長6個半小時,就算1趟廁所待半小時,也得跑13趟,嘖嘖。如果是朝九晚五的工作,一天幾乎就是啥也不幹,出來1鐘又進去,往返於工位和廁所」、「我就問一句,腳不麻嗎?」、「在裡面睡覺了,以廠裡摸魚也有過這種操作,不過這個人明顯太久了,超過我認知了」、「笑死我了,在廁所6個小時,你手機還有電嗎?」「牛逼!6個小時幹啥呢」、「就是故意讓公司開除的,想要錢,以前我認識的有故意曠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