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元凶揭曉!「未打燈」名列肇事榜前3
台東警方針對近期機車交通事故進行大數據分析,歸納出3大最常見的肇事原因:
1.左轉未依規定行駛:多為未遵守「兩段式左轉」規定。
2.未依規定讓車及闖紅燈:包含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無號誌路口未停讓等。
3.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包括轉彎、變換車道未打燈,或方向燈開啟時機過慢,甚至「太早關掉」。
警方指出,方向燈是後方車輛判斷前車動向的唯一依據,一旦操作不當,極易造成後車誤判,引發追撞或嚴重擦撞。
破除迷思:等紅燈也要「全程開」
許多騎士都有一個錯誤習慣,在準備左轉並停等紅燈時,認為車輛靜止就可以先關掉方向燈,等到綠燈起步再重開,甚至直接轉彎。對此,交通隊嚴正澄清,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駕駛人在轉彎、變換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及起步時,方向燈必須「全程保持開啟」。換句話說,即便是在等紅燈,只要轉彎行為尚未完成,方向燈就不能關閉,否則視同違規。
荷包小心!「轉彎沒打燈」比「違規左轉」還貴
警方也整理了各項違規罰則,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可罰1200元至3600元;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可罰600元至1800元;至於闖紅燈則可罰1800元至54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的起跳罰款為1200元,甚至比「未兩段式左轉」的600元罰款還高,騎士務必養成正確用路習慣,保障行車安全也守住荷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