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瞬間!醒來見陌生裸男躺床邊
根據判決書指出,首起案件發生於2025年8月20日凌晨。李男發現淡水一處民宅大門未鎖,便大膽潛入屋內房間。當時被害女子正在熟睡,突然感覺異狀驚醒,轉頭竟赫然發現一名陌生男子正側躺在她床邊,手撐著頭盯著她看。
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李男當時已褪去褲子裸露下體,見女子醒來竟還淡定開口「怎麼是妳?」隨後遞出手中的電子煙問道「要不要來一口?」被害人驚嚇拒絕並試圖防衛,李男竟趁隙伸手偷摸其臀部,女子崩潰尖叫求救,李男才逃離現場。事後他竟辯稱是「誤闖房間」,否認猥褻。
變本加厲:持槍闖女宿 勒頸、槍托毆頭
就在案件審理期間,李男惡性不改,於同年10月1日凌晨再度犯案。這次他鎖定淡水區一間女子員工宿舍,同樣利用大門未鎖的漏洞潛入,並手持空氣槍闖進房間。
李男入內後當場脫褲,持槍威脅房內女子替他手淫,遭拒絕後,李男惱羞成怒,掐住女子頸部將其壓制在牆上襲胸,被害人趁隙拿出手機試圖對外求救,李男見狀竟持空氣槍狠砸女子頭部,導致其前額撕裂傷當場爆血。女子最後奮力掙脫逃出房間向舍監求救,警方獲報趕抵將李男逮捕,並查扣作案用的空氣槍。
辯稱「躲人誤闖」 法官怒斥:毫無悔意
李男落網後仍矢口否認犯行,辯稱闖入宿舍只是為了「躲避仇家誤入」,甚至反咬被害女子先攻擊他,他才出手反擊。
士林地院法官審酌被害人證詞、監視器畫面及DNA鑑定結果,認定李男說詞全屬推諉卸責之詞。法官指出,李男正值青壯年,卻不思正途,僅為滿足一己私慾,多次侵入他人住宅,嚴重危害居住安全;尤其第二次犯行更攜帶凶器施暴,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嚴重。
考量李男犯後態度不佳、未與被害人和解,最終依攜帶凶器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等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並沒收作案空氣槍,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