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潘克協是失聯移工,他利用拾得的鐵管、鐵片,在不詳地點以砂輪機、電鑽等工具自行切割、貫通,並透過電焊加工,打造4枝具有殺傷力的非制式獵槍。潘男潛伏在台中后里與新社一帶,將這些自製獵槍當作他在山林裡肆虐的工具。
潘克協在臉書上以「Duong Qua」(譯音:楊過)為名,公開張貼獵獲野生動物的照片尋找買家。2025年3月間,潘男殺害流浪貓後剝去皮毛,由范文強駕駛小客車前往麗寶樂園附近,以1500元價格交貨給買家,范男則從中抽取500元車馬費。
同年4月,潘男持自製獵槍射殺瀕臨絕種的「石虎」,並將石虎受傷掙扎的影片傳給范男炫耀。他們隨後以3000元的價格將石虎屍體售出,甚至連范男的女友阮氏戎也參與其中幫忙遞送貨物。該案因新竹縣某動物保護協會接獲線報,派人佯裝買家聯繫並暗中蒐證,隨後將石虎屍體送往屏東科技大學鑑定,確認死因為槍傷。
去年6月,保七總隊警員謝睿軒、姜紹揚在新社區工寮勘查抓補動線,潘克協竟然舉起自製獵槍瞄準員警。因當時警力裝備不足,為保護安全只能被迫暫時撤退,潘男隨後躲入一處建物內,直到隔日才在騎車出門時,被警方強勢拘捕,並起出大批火藥與槍枝零件。
台中地院法官在判決中痛斥潘克協無視我國禁令非法製槍,嚴重威脅國民安全,且明知石虎與貓受法律保護,竟為了微薄利益恣意殺害,罔顧動物生命,且案發時還持槍恫嚇官警,犯罪情節重大。依非法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宰殺動物等罪判處8年2個月,併科罰金24萬元,刑滿後驅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