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院裁定NewJeans在專屬合約訴訟期間不得獨立活動,違者將付出天價代價。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52民事部於2025年5月30日裁定,團體NewJeans在與所屬公司ADOR的專屬合約有效確認訴訟一審判決宣判前,未經ADOR事先批准或同意,不得自行或透過第三方進行演藝活動。若違反此規定,每位成員每次違規需向ADOR支付10億韓元(約新台幣2000千萬元)的賠償金,總計五位成員違規一次將面臨50億韓元(約新台幣1億元)的賠償。
此決定源於ADOR對NewJeans提出的「地位保全及禁止簽訂廣告合約」臨時處分申請,法院於3月21日全數受理,禁止NewJeans以「NJZ」名義進行獨立活動,包括海外演唱會及新曲發布。法院認為,NewJeans先前以「NJZ」名義參加香港演唱會及公開新曲,已違反臨時處分義務,且未來仍有違反可能性,因此進一步受理ADOR於4月4日提出的間接強制申請,明確規範賠償金額。
NewJeans方面於30日發表聲明,表示此次間接強制決定僅為臨時效力,附隨於3月21日的臨時處分決定,並非針對目前正在進行的抗告事件。聲明強調,若NewJeans在臨時處分抗告事件中勝訴,臨時處分及間接強制決定將一併失效。目前,抗告事件正由法院另行審理。
NewJeans與ADOR的爭議始於2024年11月,NewJeans以信任關係破裂為由宣布解除專屬合約,並以「NJZ」名義展開獨立活動。ADOR隨後於12月提起專屬合約有效確認訴訟,並於今年3月獲得臨時處分支持。雙方本案訴訟的第二次辯論期日定於6月5日舉行,NewJeans法律代理人表示無意和解,而ADOR則表達願意和解。
由於法院裁定,NewJeans取消了原定的海外獨立活動計劃,轉而專注於本案訴訟。此案的發展不僅影響NewJeans的演藝事業,也引發外界對藝人與經紀公司合約糾紛的廣泛關注。